暮商十一

林间鹿(二)

那个时候,林之见还不是她的阿见。
八岁那年,林之见代表学校参加了省内小学生游泳比赛,还得了冠军。
鹿卿在颁奖台下一直看着他,总是觉得很眼熟。
隔壁班的顾翩一蹦一跳地跑过来告诉她,林之见是她邻居家的小哥哥,他们从穿开裆裤就认识了。
嗯,言语间充满了挑衅和炫耀。
而八岁的鹿卿就已经知道,千万不要跟一个智障说话,否则会有被降低智商的风险。
顾翩这个人设,在鹿卿十岁之前,还只是一个路人甲。
然而在十岁之后,却又变成了绊脚石。
鹿卿懊恼,想不出为什么,顾大小姐不愿好好做人,偏要做讨人厌的神经病。
小学生的仇恨来的快,去的也快。
顾翩很快就忘了要向别人炫耀她的林哥哥,转身又投入到自己的生日宴。
那一天,顾大小姐把自己打扮的像是一个唱戏的,穿着公主裙,脸上抹了一些叫人反胃的脂粉。在宴席中间穿来穿去。
鹿卿在同学受邀之列,顺带着也看了看林之见。
林之见被他妈妈握着手,慢慢坐到宴会的角落,他妈妈推了他几下,示意他去送礼物。
那是一条钻石很大颗的项链。
后来听同班的某些富二代提起,那一条是林之见爸爸送给他妈妈的,现在,又转送给顾翩。
意味很明显,定娃娃亲。
鹿卿的礼物很简单,一张周末试卷的答案,偷偷塞在顾翩的书包里,仔细回味一番,顾大小姐一定会很感动的。
然后她就在走廊里被抓包了。
林之见双手插在口袋里,比鹿卿矮了一头,却又很高傲的看着她。
鹿卿随即甩出比他更冷漠的眼神,别挡道,小屁孩。
林之见伸出手,指了指顾翩的房门,你刚进去干什么了。
鹿卿没撒过谎,脸憋得通红,我能干什么呀,我妈叫我回家吃饭了。
林之见放走了她。
很多年后,林之见变成了她的阿见,他跟鹿卿说,鹿鹿,那并不是我第一次见你。
我登领奖台那天,翩翩拉着我非要请我吃冰淇淋,我常年练习游泳,肠胃却不太好,那天肚子痛极了。
然后,不知道为什么,你站在阳光底下,就那么看了我一眼,我就不知道疼了。
鹿鹿,我那个时候还不知道,原来爱情最美的样子,就是遇见你的时候,你能治愈我。
鹿卿同学很不合时宜的回答。
你的意思,是觉得我长得像止泻药?

评论

热度(1)